大为股份(0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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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7:01:05
 
2023年3月30日

大为股份(002213)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大为股份(002213)最新利空

大为股份(002213)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大为股份: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5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1-03
标题大为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0]173号
批复原因一、存货跌价测试不审慎 二、未对液力缓速器相关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三、对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错误 四、开发支出会计核算不规范 五、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
批复内容上述财务核算不规范、不正确等问题,导致你公司在上述年度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二、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内部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11-03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连松育、蒋晖、梅峰、钟小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0]174号
批复原因连松育、蒋晖、梅峰、钟小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20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自2020年5月起对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股份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大为股份存在存货跌价测试不审慎、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部分政府补助及开发支出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等财务核算不规范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我局已对大为股份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73号)。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我局决定对连松育、蒋晖、梅峰、钟小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5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4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37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3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在2019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07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以上事项作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11
标题特尔佳: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40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40号)。
批复内容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04
标题特尔佳: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22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已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27
标题特尔佳: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1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已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05
标题特尔佳: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40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已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8
标题特尔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1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1号)。
批复内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贵部问询函的要求核查了相关情况。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6
标题特尔佳: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67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已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2
标题特尔佳: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67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已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4-11-15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张慧民先生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1.5万股,成交均价为13.1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由于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张慧民先生的减持股票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 号)第十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 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张慧民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自愿将人民币9.38万元上缴给公司,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张慧民先生于2014年9月29日卖出股票时并没有提前获悉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同时,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业绩与预测一致,不存在重大利好或重大不利好信息。公司董事会对其提出严肃批评,并已向其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1-10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三张发票当月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邮寄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公司已于发票开具当月凭发票记帐联入账,并已缴纳税款。后经与客户进行往来账目核对时,发现账目存在差异,经核查为客户发票丢失。发票丢失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出具说明,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未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批复内容虽丢失发票方为购买方,按照上述规定,仍需公司在《中国税务报》进行登报说明,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税务行政处罚后,由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客户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入账凭证。因公司配合客户向税务局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事项,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对公司处以合计300元的罚款。
处理人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3-12-05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场检查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13]41号
批复原因近日,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发来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准确 二、三会运作不规范 (一)未严格审核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二)关联事项表决相关人员未进行回避。 (三)董事不够勤勉尽责。 (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全。 三、内部控制不完善 (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 (二)公司用章管理不规范。 (三)公司《采购预付款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四)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五)内幕信息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 四、财务核算问题 (一)公司年报中未披露符合业务特点的会计政策。 (二)个别业务会计处理不恰当,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及时,并跨年度列支费用。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批复内容近日,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发来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接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董事长张慧民先生为组长,董事兼总经理黄斌先生为副组长,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学利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张昱波先生为专项整改负责人的整改小组,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传达,并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与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有关整改情况逐项报告并予以公告。 监管机构本次现场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对公司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次要求整改的问题,并以此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进一步深化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完善公司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2-05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43号
批复原因公司预计201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65%,但未于2012年2月29日与2011年年报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也未在2012年3月31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直至2012年4月6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4条(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披露年报的公司,最迟应与年报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规定。
批复内容1、全面提高披露业绩预告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2、加强学习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规范使用定期报告制作系统 4、完善财务和审计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09-07-18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2009 年3 月25 日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马巍股票账户在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公告前,卖出26800 股“特尔佳”股票;009 年3月25日及2009 年3 月30 日公司副总经理黄斌股票账户在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公告前,分别卖出12700 股、66000 股“特尔佳”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对当事人予以批评。两人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并做了自我批评,现特向公众及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2-10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的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深证局发[2009]7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三、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整改责任人认真核实《限期整改通知》中提出的各种问题,根据上述整改方案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善。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30
标题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证局公司字[2007]59号
批复原因1、制度建设不完善 2、“三会”运作不规范,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自2007年4月成立以来,除审计委员会外,其它三个专门委员会均未实际运作,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监事会会议记录无出席监事发言要点,不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独立董事存在的问题,个别独立董事不具备任职资格,部分独立董事未亲自出席2007年年度股东作述职报告。 4、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三名内部审计人员中有两名兼任部分非内部审计工作,为做到专职,不符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六条的规定。 5、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一定会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激励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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