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0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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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 7:01:58
 
2023年2月27日

ST冠福(002102)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ST冠福(002102)最新利空

ST冠福证券索赔倒计时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新浪财经 2023-02-14
[利空风险类别:法律诉讼]据新浪财经报道,ST冠福证券索赔倒计时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查看详细>>>]
2023年2月7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09
[利空风险类别:失信被执行人]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2023年2月7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看详细>>>]

ST冠福(002102)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14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林福椿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69号
批复原因根据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冠福”)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林福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你作为ST冠福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ST冠福135,027,006股股份全部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3%,并于2022年12月6日完成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你不再持有ST冠福股份,截至目前,你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6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16
标题ST冠福: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沪0115执3217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沪0115执32174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16
标题ST冠福: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18执7173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16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渝0103执913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渝0103执913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16
标题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浙0108执123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浙0108执1237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16
标题林文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闽0526执203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26执2035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16
标题林文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沪0101执271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沪0101执2716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8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04-16
标题ST冠福:关于控股股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德公(经侦)监居字[2021]00001号、德公(经侦)监居字[2021]000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林文昌先生的通知,其分别收到了德化县公安局出具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德公(经侦)监居字[2021]00001号、德公(经侦)监居字[2021]00002号】。
批复内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由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负责执行,监视居住期限从2021年3月31日起算
处理人德化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沪0115执426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1]沪0115执426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ST冠福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沪0115执2768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15执27681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控股股东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闽0213执142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213执1427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闽0213执99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213执99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20执213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34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20执213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37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20执214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44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20执18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186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20执213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36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13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20执192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192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2-26
标题关于对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在ST冠福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闻舟实业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减持ST冠福股份164,500,830股,占ST冠福总股本的6.25%,减持金额14,964.04万元。
批复内容对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皖02执12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皖02执12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18执717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18执7173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昌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闽0526执恢64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26执恢64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林文昌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昌、林文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浙0102执114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2执114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林文昌、林文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昌、林文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浙0102执114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2执1147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林文昌、林文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昌、林文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京02京执84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京02京执84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林文昌、林文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沪0118执541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18执541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林文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3执704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撤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京02执6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京02执64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撤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洪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闽0526执133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526执133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撤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洪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沪0118执298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8]沪0118执2980号
批复原因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批复内容撤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4
标题林文洪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沪0118执300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8]沪0118执3009号
批复原因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批复内容撤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2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20]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 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涉嫌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ST冠福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三)ST冠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   一、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林文昌、林文智、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涂瑞稳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对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综上,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林文昌、林文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林文洪、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涂瑞稳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2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张荣华)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ST冠福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三)ST冠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综上,我局认为,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林文昌、林文智、张荣华。ST冠福实际控制人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 ST冠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时任ST冠福董事长林文昌、总经理林文智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ST冠福实际控制人林文洪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23
标题ST冠福: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闽证监函[2020]352号
批复原因涉嫌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笫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笫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ST冠福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三)ST冠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批复内容综上,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林文昌、林文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林文洪、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涂瑞稳、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我局拟决定:对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11-17
标题ST冠福: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的通知,其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宝公(刑十四)取保字(2020)103866号】:“我局正在侦查蔡建民报虚假诉讼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11月2日起算”。
批复内容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对控股股东取保候审
处理人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2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文昌、林文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70号
批复原因2020年4月8日,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林文昌、林文智被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签收《取保候审决定书》。林文昌、林文智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冠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将上述事项通知ST冠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4月28日才披露该事项。
批复内容林文昌、林文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70号。深交所要求林文昌、林文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7-17
标题关于对林文昌、林文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5号
批复原因林文昌、林文智: 经查,你二人作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冠福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于2020年4月8日被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签收了《取保候审决定书》。你二人未及时将该事项通知上市公司,也未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ST冠福迟至2020年4月28日才披露该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昌、林文智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浙0102执116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2执116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昌、林文智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浙0102执115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2执115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昌、林文智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浙0102执116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2执1161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林文昌、林文智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浙0103执195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浙0103执195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控股股东林文昌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移除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8执496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移除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5执2207号
批复原因未依法履行职责
批复内容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02
标题ST冠福: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浙0103执704号)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2020]浙0103执704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02
标题ST冠福: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皖0422执350号)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2020]皖0422执35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02
标题ST冠福: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京02执64号)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2020]京02执64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9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闽0583执104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83执104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南安市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闽0583执104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83执104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南安市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闽0583执107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83执107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南安市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沪0120执192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192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沪0120执213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36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沪0120执18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186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沪0120执214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44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沪0120执213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37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0]沪0120执213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沪0120执2134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浙0102执163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浙0102执1632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公司在(2019)浙0102执1632号案件中因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公司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4-28
标题ST冠福: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德公[经侦]取保字[2020]00003号、德公[经侦]取保字[2020]00004号
批复原因德化县林文智等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批复内容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4月8日起算
处理人德化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16
标题林文昌被德化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闽0526执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26执51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0-03-20
标题关于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吴小辉、许洪磊和李静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td>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20]9号
批复原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吴小辉、许洪磊和李静雅:   近期,我局对你们执行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冠福)2016年和2017年度商誉审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6年商誉审计存在的执业问题 (一)直接以前期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商誉减值复核结论 (二)未取得关键基础性数据的相关依据 (三)商誉减值测试复核不到位 (四)商誉信息披露复核不到位 二、2017年商誉审计存在的执业问题 (一)商誉减值测试复核不到位 (二)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三)商誉信息披露复核不到位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及注册会计师吴小辉、许洪磊和李静雅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所质量控制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吴小辉、许洪磊和李静雅于2020年4月17日9时30分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0号楼A栋三层302会议室。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德化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闽0526执36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闽0213执142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213执1427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沪0118执9220号、[2019]沪0118执9221号、[2019]沪0118执9181号、[2019]沪0118执922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8执9220号、[2019]沪0118执9221号、[2019]沪0118执9181号、[2019]沪0118执9222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1执317号
批复原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批复内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3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刘长江)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 二、刘长江知悉内幕信息情况 三、刘长江交易“冠福股份”股票与内幕信息形成吻合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 责令刘长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冠福股份”股票,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3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任敏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 二、任敏媛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周某锋联络接触与其交易“冠福股份”股票吻合情况 三、“任敏媛”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批复内容对任敏媛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1-21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0118执4732号、[2019]沪0118执473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8执4732号、[2019]沪0118执473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1-15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浙0102执163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浙0102执1632号
批复原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27
标题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德化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闽0526执6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526执651号
批复原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6
标题ST冠福: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4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财务部门、证券投资部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回复披露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9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闽0213执99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213执99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6
标题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洪被德化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闽0526执133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526执133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21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0117执469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7执4692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14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0118执49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8执4968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7-31
标题关于对陈烈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3号
批复原因ST冠福大股东陈烈权2019年4月18日和4月23日合计质押所持“ST冠福”股份10,100万股,占其所持ST冠福股份的32.88%,占ST冠福总股本的3.83%。该质押情况迟至2019年5月6日才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福建证监局对陈烈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22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0115执1692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5执16920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6-24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ST冠福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ST冠福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林文昌(以下统称“ST冠福控股股东”)在ST冠福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ST冠福或ST冠福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贴现、对外借款、提供债权确认及应收账款转让确认等;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违规事项合计金额为198,485.62万元,占ST冠福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16%。截至目前,ST冠福控股股东尚未偿还对ST冠福的占款。 二、未就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公告》,ST冠福控股股东在ST冠福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ST冠福或ST冠福控股子公司名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企业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违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38,080万元,占ST冠福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3%。 三、控股股东违反承诺 ST冠福控股股东于2018年9月28日向ST冠福出具《承诺函》,承诺于2018年10月14日前解决在ST冠福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其以ST冠福或ST冠福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等违规事项;于2018年10月2日出具了《补充承诺函》,承诺将尽快无条件消除上述违规事项,若因ST冠福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形成资金占用,ST冠福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将向ST冠福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截至目前,ST冠福控股股东尚未履行相关承诺。 ST冠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4条、第10.2.6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4条、第10.2.6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2.1.4条、第2.1.6条、第8.3.4条、第8.3.11条的规定。 ST冠福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洪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11.11.1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第4.2.12条的规定,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一、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林文昌,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林福椿,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洪,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公开认定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林文昌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智、林文昌、林福椿、林文洪、张荣华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13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闽01执31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1执317号
批复原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11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闽05执10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5执109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07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0118执227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沪0118执2272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30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5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5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6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5-07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闽0526执6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闽0526执651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德化县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2-01
标题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8]沪0118执587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8]沪0118执5872号
批复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28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月30日前将2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24
标题ST冠福: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9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9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关注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关注函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1-21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闽调查字2019007、2019008、2019009、20190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1-21
标题ST冠福: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通知暨风险提示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闽调查字20190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09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12-20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福建证监局[2018]38号、福建证监局[2018]39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你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的名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关联企业及关系密切的企业提供担保,涉及金额38,080万元,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定。 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公司负债及相关资产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你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向控股股东关系密切的企业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部分商业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担保),涉及金额130,174.62万元;通过以公司及上海五天的名义向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自然人借款或作为关联方的共同借款人对外借款等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资金53,371万元。 你公司未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前述违规事项形成的负债,亦未披露与前述负债对应的相关资产,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知悉冠福股份存在上述违规事实且未按规定披露,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6
标题ST冠福: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37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回复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7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46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4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10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沪0118执298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8]沪0118执2980号
批复原因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6
标题ST冠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18)沪0118执300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8]沪0118执3009号
批复原因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批复内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处理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18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0号
批复原因2018年9月13日,你公司收到我部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80号)。9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同时,你公司还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9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4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80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03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7号
批复原因2018年6月1日,你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018年8月29日,你公司披露因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无法就影响本次交易协议履行的相关问题形成有效解决方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9月7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9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09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0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9月1日前就上述事项作出说明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2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4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财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回复披露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25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荆政函[2017]58号
批复原因4月16日下午14时24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外协单位——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在石首能特施工时引发一废水收集罐闪爆,事故造成两名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批复内容1、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石首能特处以规定的上限经济处罚。 2、对石首能特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生产副总经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石首能特主要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给予石首能特全面工作负责人撤职处分。 4、对石首能特安消部部长、安消部安全员2名人员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处理人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荆州市人民政府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1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48号
批复原因2017年8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并购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你公司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7年5月17日将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17年半年度报告期末,该款项已全部收回并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2.1条、第6.3.1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2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6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冠福股份”)于2017年5月24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财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回复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5
标题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0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10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严格遵守本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 在产业基金投资事项筹划和实施过程中,防范关联方利益输送和违规资金占用的发生;建立有效的防范利益冲突机制,健全信息隔离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及时披露产业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04-17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外协单位施工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4月16日下午14时24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外协单位——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在石首能特施工时引发一废水收集罐闪爆,事故造成两名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批复内容石首能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26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3号
批复原因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43号),对本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与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证券部门有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针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公司予以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09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62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62号),对本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智先生截止2016年8月3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72万股、3,803.61 万股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自查与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证券部门有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予以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7-23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42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4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监管函所提及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监管函内容,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针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分析及整改,提高内控。现将整改措施等情况说明并予以公告。 你公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6年7月25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7-14
标题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实业”)等 16 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2015 年 12月 31 日,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完成,冠福实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资产交割日 2015 年 12 月31 日之间,以及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业务过渡期间,公司与冠福实业继续发生业务与资金往来,由此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经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6)第 304019 号《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认定,冠福实业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占用余额为 3.39 亿元。 2、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资金占用余额为 2.83 亿元。其中,冠福实业在 2016 年 1-3 月期间归还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欠款本金 5,601.70 万元。 资产交割完成后,冠福实业与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截至 2016年 5 月 16 日,冠福实业已按照协议约定将上述资金占用款 3.39 亿元及资金占用费 519.18 万元,合计 3.44 亿元全部还清。 本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2.1.4 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文洪及其控制的冠福实业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4.2.2 条、第 4.2.3条、第 4.2.11 条、第 4.2.12 条的规定及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和第 3.1.6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文洪及其控制的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以及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对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3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22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财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回复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30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21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冠福股份”)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21号《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落实,对所涉及的问题组织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核查、讨论,现就相关问题做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23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2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中小企业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21号),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回复工作。
批复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待回复、完善相关资料后,将及时按照深交所的要求申请股票复牌。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公司预计5月上旬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交所中小企业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2-25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30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有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针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现说明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3
标题冠福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9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披露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并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29号)。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落实,独立财务顾问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核查意见,并根据答复内容相应修订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02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67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 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67号),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列问题做出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立即责成财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问询函所列问题,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3-17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69号
批复原因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6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2015年3月11日,你公司股东陈烈权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共计94,466,350股,占你公司总股本15.02%,已全部质押;你公司股东蔡鹤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共计34,618,218股,占你公司总股本5.50%,已全部质押。根据你公司2014年12月2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如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交易标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陈烈权、蔡鹤亭等7名自然人及荆州市能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你公司在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交易对手方,将按照在该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比例,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我部对陈烈权、蔡鹤亭所持股票全部质押的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股东将股份质押对你公司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影响及风险,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有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针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现说明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4-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世珍)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4]43号
批复原因张世珍内幕交易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综上,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张世珍违法所得293,770.41元,并处以587,540.82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2-08-24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2]12号
批复原因福建证监局于2012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2011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完整、缺乏全面性,存在数据披露错误,报表附注存在差错等问题;公司治理执行力度不够,存在业务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子公司管理、内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福建证监局对公司予以警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收悉上述警示函后即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警示函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警示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 公司已根据整改方案进行了整改,对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已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福建证监局。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2-08-09
标题关于对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2]264号
批复原因在2011年度业绩预告及其修正的披露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鉴于冠福家用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冠福家用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冠福家用董事长林文昌、总经理林文智和财务总监张荣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冠福家用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2-16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2012]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刊登三季报,预计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500万元,2012年1月31日公司刊登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亏损7500万元—8000万元。若审计结果表明公司2011年度亏损,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12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拟定于2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而公司预约披露2011年年报的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未在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报的,其股票将从2012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如不及时纠正,股票最快将在停牌6个月后终止上市。
批复内容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组织2011年年报披露相关工作,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披露2011年年报,并请公司详细说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年报审计的时间安排以及公司是否能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披露2011年年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2-14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证监公司字[2012]6号
批复原因2012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改聘201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福建证监局注意到,本次改聘距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仅为2个月,对此事项保持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福建证监局约见公司董事长于2012年2月15日15时到福建证监局说明有关情况。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12-23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2011]第72号
批复原因深交所在对公司进行日常监管的过程中,注意到以下异常情况: 1、公司没有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处置海客瑞斯股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公司年度业绩预计存在随意性 3、处置海客瑞斯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影响很大
批复内容公司已在下列时点及时披露了处置海客瑞斯股权的投资收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2011年12月21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1年度经营业绩预计的提示性公告》。 2、2012年1月31日,公司发布《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3、2012年2月29日,公司发布《2011年度业绩快报》。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5-16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证监管函[2011]153号
批复原因福建证监局审核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年报中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2010年年报中有关资产构成及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说明,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内容与格式>》(证监公司字[2007]212号)的规定。 2、公司2010年年报中有关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的披露、不符合《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3、公司2010年年报中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披露不符合证监会公告[2010]37号的规定,未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公司2010年年报中有关关联交易的披露不符合《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5、公司2010年年报中有关商誉减值测试的披露不符合证监会公告[2010]37号的规定,未在2010年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况,未披露商誉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过程、使用的折现率等参数选择及依据。
批复内容公司收悉前述监管关注函后,董事会责成董秘办公室与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年报相应内容进行修正。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7-12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证监函[2010]192号
批复原因福建证监局于5月12日至14日及5月19日至24日对公司进行了年报专项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0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2、法人治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
批复内容公司收悉前述监管关注函后,组织各部门按照关注函的要求逐条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09年度的相关工作和现行制度体系进行全面自查,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6-17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2010]第52号
批复原因公司2009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本次考核结果,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 2、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配合好深交所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培训。
批复内容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考核结果,并专题部署了信息披露自查专项工作,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担任组长、第一责任人,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为执行组长、专项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公司信息披露自查专项活动的开展和检查工作,审计部、监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2009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仔细研究,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8-06-26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深证上[2008]96号
批复原因对于公司2007年度业绩快报数据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行为,深交所认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第11.3.6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冠福家用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对冠福家用董事林福椿、林文昌、黄清良、陈志民、戎国忠、独立董事汪小平、付维杰、洪连鸿,监事黄华伦、林文洪、庄宝林、涂瑞稳、周金旋以及公司总经理林文智、董事会秘书陈昌文、财务总监张荣华、副总经理林华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冠福家用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6-24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证监局《关于限期整改的通知》的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证监公司字[2008]14号
批复原因一、会计核算方式及各地“五天分销商”整合的问题 二、内控制度机制不健全,个别非经营性大额款项支付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产生应有效益的问题 四、关于经营转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收悉上述《关于限期整改的通知》后即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通知的具体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查找问题根源并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8-06-24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发审部关注函[2008]第56号
批复原因深交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考核并要求公司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本次考核结果,并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 2、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有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深交所将对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后续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公司在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2007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仔细研究后发现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的工作疏忽,公司信息披露曾出现后续更正的情况。 (2)信息交流沟通不够主动、及时、畅通,在保障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上增加了难度。 (3)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没有及时更新,从而出现对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的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2007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合格,同时专题部署了信息披露自查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深挖其根源,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部
违法  公告日期:2008-05-09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卖出冠福家用股票的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 由于公司对证券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熟悉,尤其对新规定研究不够透彻,从而导致了本次错误,公司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的处分。公司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错误,为弥补此次错误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承诺截止2008年12月31 日前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冠福家用股票。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9
标题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闽证监公司字[2007]17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相关的治理制度没有及时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尚待深化 (三)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
批复内容综上所述,本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活动,公司治理结构更加严谨、科学、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公司的有关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对外投资管理等事项更加规范,为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和良好发展打下扎实基础。当然,公司还需不断努力,进一步改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便更好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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