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怡球资(6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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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 7:03:42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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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怡球资(601388)违规记录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6-25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公司董事失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6月24日,LEEYEEHUI先生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为3.51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7,550元,本次误操作减持后持有公司股票26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批复内容LEE YEE HUI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1-16
标题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3号
批复原因在筹划重大资产购置事项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如实披露筹划重大资产购置事项。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公司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黄崇胜和时任董事会秘书WONGSOONMING参与了收购M公司的重大资产购置决定的筹划、商谈过程,但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黄崇胜、时任董事会秘书WONGSOONMING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28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9]3号
批复原因一、怡球资源重大购置财产决定的形成过程 2015年3月底,怡球资源发现METALICO,INC(以下简称M公司)财务出现问题。怡球资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崇胜、董事会秘书WONGSOONMING随即与M公司实际控制人CARLOS进行了三方通话,进一步了解M公司相关情况,并表达了合作意向。 2015年4月19日,黄崇胜、WONGSOONMING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孙某、刘某芬等相关项目人员见面,黄崇胜表达了把M公司私有化和直接通过怡球资源收购M公司的想法,委托兴业证券设计方案。此后,黄崇胜、WONGSOONMING与兴业证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多次会面讨论收购M公司的方案。 怡球资源先通过其实际控制人黄崇胜控股的TML公司收购M公司,再由怡球资源从TML公司收购M公司这一决定,构成《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的购置资产的决定”。 二、怡球资源在股票异常波动时未依法如实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2015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怡球资源A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15年6月17日,怡球资源发布《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编号:2015-031号,以下简称《2015-031号公告》),公告称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2015年2月17日披露的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处于谈判过程和2015年6月9日披露的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批复内容一、给予怡球资源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二、给予黄崇胜、WONG SOON MING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15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苏证监罚字[2019]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你们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怡球资源购置重大资产的决定形成过程 2015年3月底,怡球资源发现METALICO,INC(以下简称“M公司”)财务出现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崇胜联系M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安排公司董秘WONGSOONMING与M公司实际控制人CARLOS进行三方通话,表达了合作意向。 2015年4月19日,黄崇胜、WONGSOONMING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孙某、刘某芬等相关项目人员见面,黄崇胜表达了把M公司私有化和直接通过怡球资源收购M公司的想法,委托兴业证券设计方案。此后,黄崇胜、WONGSOONMING与兴业证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多次会面讨论收购M公司的方案。 2015年4月29日,黄崇胜、CARLOS、WONGSOONMING、及兴业证券、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等在兴业证券开会,因考虑到M公司实际情况,故确定了先由黄崇胜通过其控股的TOTALMERCHANT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TML公司”)收购M公司,再由怡球资源从TML公司收购M公司的总体方案,黄崇胜与CARLOS达成收购意向。 怡球资源通过其实际控制人黄崇胜控股的TML公司收购M公司,再由怡球资源从TML公司收购M公司这一决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的购置资产的决定”。 二、怡球资源在股票异常波动时未依法如实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2015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6日,怡球资源A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1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编号:2015-031号,以下简称《2015-031号公告》),公告称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2015年2月17日披露的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处于谈判过程和2015年6月9日披露的变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批复内容根据你们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1.对怡球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2.对黄崇胜、WONGSOONMING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5-01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证调查字2019004号、苏证调查字2019005号、2019007号、2019006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时任公司董事黄韦莛女士,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WONGSOONMING先生,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10-30
标题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7]5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球金属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资产出售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高送转相关信息披露缺乏事实依据
批复内容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和前后不一致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第2.6条、第2.11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崇胜、董事会秘书王舜鈱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黄崇胜、董事会秘书王舜鈱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30
标题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7]006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球金属或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公司资产出售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高送转相关信息披露缺乏事实依据
批复内容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和前后不一致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第2.6条、第2.11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本所已对公司和主要责任人(时任董事长黄崇胜、董事会秘书王舜鈱)做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同时,董事会其他成员林胜枝、范国斯、李贻辉、黄韦莛、陈镜清、孙传绪、耿建涛、李士龙,虽不直接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但未能履行董事应尽的忠实、勤勉义务,疏于防范、怠于纠正公司的不合规信息披露行为,对公司的违规行为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林胜枝、范国斯、李贻辉、黄韦莛、陈镜清,独立董事孙传绪、耿建涛、李士龙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26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06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7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06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06号)(以下简称《出售资产事项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23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69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19
标题怡球资源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69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之前,对回复内容进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30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790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28
标题怡球资源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790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90号)(以下简称《高送转事项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5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5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4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5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5号)。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收购资金的来源 二、关于本次交易作价及评估合理性 三、其他
批复内容目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问题的回复,无法在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全力推进相关回复工作,预计于2016年4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5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5号)。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收购资金的来源 二、关于本次交易作价及评估合理性 三、其他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4月13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目前,公司正组织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展开回复工作,并会尽快将相关反馈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6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13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13号,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4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13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1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工作尚未完成,同时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4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因春节假期闭市,故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6年2月5日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2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13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1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交易各方等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结合券商、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进行确认和完善,且相关中介机构审核意见尚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目前无法在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全力推进相关回复工作,预计于2016年2月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27
标题怡球资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13号
批复原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1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正组织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按照《审查意见函》的要求展开回复工作,并会尽快将相关反馈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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