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02 |
标题 |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22]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晋亿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物流)原为晋亿实业全资子公司。经股权结构调整,晋亿物流自2020年11月13日起不再纳入晋亿实业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联营企业,系公司关联方,二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晋亿实业向晋亿物流进行关联销售及采购,合计金额38,272.62万元。期间,因共同与银行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晋亿实业和晋亿物流之间发生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0年12月29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75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晋亿物流于2021年1月4日及1月6日分两笔归还。2021年3月4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57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资金当天转回晋亿实业账户。综上,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之间发生关联销售及采购38,272.62万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320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45,592.62万元。晋亿实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迟至2021年3月19日才发布了补充公告。 |
批复内容 | 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俞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蔡永龙、蔡晋彰、薛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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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3-11 |
标题 | 晋亿实业: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2]0017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0号)查明的事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物流)原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股权结构调整,晋亿物流自2020年11月13日起不再纳入晋亿实业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联营企业,系公司的关联方。
因对晋亿物流与银行之间的应收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晋亿实业和晋亿物流之间发生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0年12月29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75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晋亿物流于2021年1月4日及1月6日分两笔归还。2021年3月4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57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资金当天转回晋亿实业账户。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合计7,32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7%。但公司未将晋亿物流作为关联方,也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月1日才披露上述资金往来的补充说明公告。 |
批复内容 | 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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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1-28 |
标题 |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文件批号 | 浙处罚字[2022]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晋亿实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物流)原为晋亿实业全资子公司。经股权结构调整,晋亿物流自2020年11月13日起不再纳入晋亿实业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联营企业,系公司关联方,二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晋亿实业向晋亿物流进行关联销售及采购,合计金额38,272.62万元。期间,因共同与银行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晋亿实业和晋亿物流之间发生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0年12月29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75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晋亿物流于2021年1月4日及1月6日分两笔归还。2021年3月4日,银行从晋亿实业账户划出3,570万元转入晋亿物流账户,资金当天转回晋亿实业账户。综上,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之间发生关联销售及采购38,272.62万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320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45,592.62万元。晋亿实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迟至2021年3月19日才发布了补充公告。 |
批复内容 | 我局拟决定:1、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2、对俞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3、对蔡永龙、蔡晋彰、薛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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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04 |
标题 | 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1年3月19日,晋亿实业发布临时公告补充确认了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晋顺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经查,上述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和采购交易金额38,272.6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320万元,合计45,592.6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41%。晋亿实业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相关公告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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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31 |
标题 |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21]15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1年3月19日,晋亿实业发布临时公告补充确认了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晋顺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经查,上述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和采购交易金额38,272.6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320万元,合计45,592.6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41%。晋亿实业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相关公告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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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1-20 |
标题 |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0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公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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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5-18 |
标题 | 晋亿实业: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1]0056号 |
批复原因 | 一、 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 闲置自有资金理财超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
批复内容 | 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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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7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8]第8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8]第88号 |
批复原因 | 铁扣车间的电泳槽和烘干工序没有建设VOCs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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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6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8]第8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8]第84号 |
批复原因 | 铁扣车间正常生产过程中,熔炼工序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没有运转 |
批复内容 | 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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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04 |
标题 | 晋德有限公司收到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公(消)行罚决字[2018]005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公(消)行罚决字[2018]0057号 |
批复原因 | 存在厂区内的天然气罐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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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18 |
标题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善环罚字[2018]5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环罚字[2018]50号 |
批复原因 | 磷化渣暂存场所区域未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吨袋上未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
批复内容 | 罚款4.8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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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13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8]第2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8]第20号 |
批复原因 | 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措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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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12 |
标题 | 晋亿实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053号 |
批复原因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05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函件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逐项回复并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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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2 |
标题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善环罚字[2018]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环罚字[2018]6号 |
批复原因 | 废水镍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2.81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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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7 |
标题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善环罚字[2017]31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环罚字[2017]316号 |
批复原因 | 废水氨氮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4.24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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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晋德有限公司收到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公(消)行罚决字[2017]003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公(消)行罚决字[2017]0039号 |
批复原因 | 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和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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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10 |
标题 | 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对广州晋亿公司的行政处罚(穗埔环罚告字[2017]8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穗埔环罚告字[2017]83号 |
批复原因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铁酸洗污泥,用袋装堆放在过道,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含铁酸洗污泥渗漏污水、流至雨水井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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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7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7]第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7]第93号 |
批复原因 | 污水氨氮浓度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4.13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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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9 |
标题 | 公司收到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8号 |
批复原因 | 搭建彩钢棚占用防火间距。 |
批复内容 | 罚款0.5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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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9 |
标题 | 公司收到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5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
批复内容 | 罚款0.5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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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1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7]第2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7]第27号 |
批复原因 | 废水COD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1.56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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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16 |
标题 | 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地税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善地税稽罚[2017]1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地税稽罚[2017]16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至2105年发生的两笔金融租赁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一笔向单位外个人赠送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批复内容 | 少缴印花税行为罚款0.08万元;少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返款0.07万元,合计0.15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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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24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7]第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7]第12号 |
批复原因 | 将废酸提供给了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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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0 |
标题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善环罚字[2017]20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环罚字[2017]208号 |
批复原因 | 废水镍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0.15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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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03 |
标题 | 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开]安监管罚[2016]A03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穗开]安监管罚[2016]A035号 |
批复原因 | 将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乙类厂房。 |
批复内容 | 罚款7.5万元。 |
处理人 |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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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01 |
标题 | 晋德有限公司收到平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安监罚[2017]办-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安监罚[2017]办-1号 |
批复原因 | 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教育时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内容进行。 |
批复内容 | 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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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6 |
标题 | 晋德有限公司收到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公(消)行罚决字[2016]00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公(消)行罚决字[2016]0021号 |
批复原因 | 形车间未设置疏散平开门,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全部整改。 |
批复内容 | 罚款2.5万元。 |
处理人 | 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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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1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6]第5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6]第52号 |
批复原因 | 污水处理系统脱出的污泥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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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27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6]第4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6]第48号 |
批复原因 | 热浸镀锌生产线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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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5-28 |
标题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晋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平环罚字[2016]第4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平环罚字[2016]第42号 |
批复原因 | 锅炉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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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07 |
标题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善环罚字[2016]4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善环罚字[2016]47号 |
批复原因 | 雨水口废水COD浓度超标 |
批复内容 | 罚款2.5万元 |
处理人 | 嘉善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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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07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2015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5-022号)以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5-023号)。证券监管部门以及投资者要求对相关情况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主要原因
三、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后续安排 |
批复内容 | 现根据证券监管部门以及投资者的要求对相关情况作补充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证券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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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14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披露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3]0098号 |
批复原因 | 一、在“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主营业务分析”之“研发支出”部分需补充披露。
二、在“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主营业务分析”之“现金流”部分需补充披露。
三、在“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部分需补充披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上证公函【2013】0098号),公司对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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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21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12]102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5月21日,浙江证监局对晋亿实业出具了浙证监上市字[2012]102号《上市公司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存在个别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浙江证监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说明公告。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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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0-19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11]206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10月19日,浙江证监局对晋亿实业出具了浙证监上市字[2011]206号《上市公司监管意见函》,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如下:
1.公司存在个别关联交易先签后议的情形
2.公司个别规章制度未及时修订、董事会个别会议记录存在瑕疵
3.公司个别铁道扣件合同存在公告不及时的情形
4.公司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前用于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
5.2008年6月,公司、浙江友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慧高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慧高”)原股东慧高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高环球”)、吕勇逵等共同签署了《共同投资合同》,约定公司以2,600万元认购上海慧高20%的股权。《共同投资合同》对上海慧高2008年、2009年的净利润提出具体目标,并要求当上海慧高未能实现上述目标时,上海慧高原股东需要按照上述净利润目标对公司应享有的红利进行补偿。依据上海慧高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海慧高2008年度、2009年度净利润均未能达到约定的目标,而上述按《共同投资合同》约定应补足的红利差额尚未收回。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浙江证监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说明公告。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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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9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保问题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嘉环罚[2010]5号文 |
批复原因 | 公司污水处理自控系统发生故障未能及时监测到药剂投加的故障信息。 |
批复内容 | 2010 年3 月1 日,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以“嘉环罚〔2010〕5 号”文下发了《嘉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处理人 |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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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8-12-24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关对浙江晋吉控股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文件批号 | 嘉关缉违字[2008]42号文 |
批复原因 |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海关决定对浙江晋吉科处罚款人民币310万元。
浙江晋吉应当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另外,根据海关2008年12月22日《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的规定,浙江晋吉应当在2009年1月22日前缴纳税款。税款金额等接到海关通知后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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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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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规范运作问题
二、内控制度方面
三、其他方面 |
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管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持续改善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探索、创新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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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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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5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规范运作方面
(二)内控制度方面
(三)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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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今年7月30日至8月4日,浙江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现场检查。在9月14日接到浙江证监局"浙证监上市字〔2007〕154号《关于要求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巡检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和《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7]153号)后,本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了通报,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精神,就《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与有关方面进行了积极磋商,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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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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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09-28 |
标题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07]1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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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本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了通报,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精神,就《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与有关方面进行了积极磋商,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按照整改要求逐项按时完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的日常运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范日常财务核算和会计处理;同时,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促使其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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