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600691)
价格
价差 涨幅
0.00
0.00
0.00
0.00
成交
0.00
2023/6/20 7:03:17
 
2023年6月20日

阳煤化工(600691)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阳煤化工(600691)最新利空

阳煤化工(600691)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26
标题阳煤化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384号
批复原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38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批复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工作函》中所涉及的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2
标题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72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6月2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7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524号
批复原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9日之前,回复本问询函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3-04
标题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1号
批复原因一、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且未经审议程序 二、 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
批复内容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印生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7-31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文件批号山西证监局[2018]第8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 (二)未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山西证监局对公司做出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处理人山西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5
标题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61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8】06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6月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9-14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山西证监局[2017]17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且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体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处理人山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23
标题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7]003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公司未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 综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其前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印生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印生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5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及2017年一季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79号
批复原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及2017年一季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8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及2017年一季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79号
批复原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及2017年一季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4-18
标题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拉萨香凤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6月1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股东拉萨香凤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香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集中交易系统减持阳煤化工股份17,232,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809%。本次减持前,拉萨香凤持有阳煤化工股份102,830,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533%,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拉萨香凤作为阳煤化工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但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拉萨香凤的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以及本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6〕5号)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数量较大。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拉萨香凤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21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1675号
批复原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6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9-15
标题阳煤化工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1675号
批复原因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6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3-16
标题*ST阳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二)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文件批号晋证监函[2016]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晋证监函[2016]35号。 现场检查中关注到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方面 三、独立性方面 四、规范运作方面 五、对外担保方面 六、内部控制方面 七、财务管理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晋证监函[2016]35号。接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逐条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逐项落实问题整改措施,现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及整改情况报告公告。
处理人山西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1-09
标题*ST阳化关于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6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肥”)碳化车间发生一起管道爆炸事故。该事故造成一名人员小腿骨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一名人员失联,当前正在组织搜救。
批复内容目前深州化肥及当地政府部门正在对本次事故原因及事故影响进行调查认定,初步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从社会影响来说,经当地环保部门监测,目前爆炸对周围环境没有造成影响。
处理人当地政府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14
标题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430号
批复原因近日,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430号)。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情况 问题 1:公司的行业分布及毛利变化。 问题 2:公司的经营计划。 问题 3: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问题 4:公司的产业整合。 问题 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问题 6:公司产能。 问题 7:未办妥权证的固定资产。 二、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 问题 8:公司的流动性。 问题 9:应收票据。 问题 10:应收账款。 问题 11:其他应收款。 问题 12:存货。 问题 13:其他流动资产。 三、关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问题 14: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的影响。
批复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28
标题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4]006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或“公司”)在2014年1月30日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2%-85%(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1014万元)”。2014年4月19日,公司发布201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公司2013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根据公司年报,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35万元。据此,公司首次预告业绩与年报披露业绩存在明显差异,不谨慎不准确。经核实,公司业绩预告违规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丰喜集团拟进行置换的非经营性资产,因为相关政府部门前后要求不一致而导致未能及时办妥过户转让手续,由此不能确认取得的收益。
批复内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等有关规定;董事长闫文泉、总经理马安民、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田祥宇、财务总监王强和董事会秘书杨印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考虑到公司业绩预告违规有一定的非自身可控的原因,我部决定对公司及上述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23
标题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411号
批复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函中提出公司2013年年报存在七个问题。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对于该函中提出的七个问题,逐条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2-28
标题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3]14号
批复原因一、在2012年年度报告及重组报告书中多计销售收入和成本的问题 二、内幕交易防控及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三、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四、三会运行不规范问题 五、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
批复内容四川证监局此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使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充分认识到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也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优化机制、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来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运作水平。接到《决定》后,公司立即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的问题整改小组,逐条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逐项落实问题整改措施。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1-27
标题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3]13号、[2013]14号、[2013]15号、[2013]16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与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批复内容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提出的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原则,进一步按照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落实整改。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3-06-26
标题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3]6号
批复原因2012年年报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充分披露研发支出变化原因,详细说明主要子公司相关情况。 二、未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充分披露公司新年度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方面信息。 三、未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充分披露重组盈利承诺及控股股东业绩承诺。 四、未严格按照《年报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充分披露公司控股股东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 五、公司年报第五节“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中向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的数字存在错误。 六、公司年报第五节“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中向阳泉煤业集团太原国际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的数字存在错误。
批复内容2013年5月8日,在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督促下,你公司公告了《2012年报(修订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鉴于你公司披露的2012年年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提醒你公司认真总结教训,及时完善有关措施,加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内部控制,落实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当在2013年7月10日前向我会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08
标题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188号
批复原因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疑问,请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2013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18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作了补充说明并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1-03-08
标题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立案调查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7号
批复原因2010年3月2日,本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稽查局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如下: 一、 对ST东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 对黄彬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0-05-06
标题关于给予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四川香风企业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李炜和实际控制人张涌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字[2010]24号
批复原因公司违规披露信息,公司股东四川香凤及其董事长李炜和实际控制人张涌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股东四川香凤及其董事长李炜和实际控制人张涌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二、对公司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炜予以公开谴责。 三、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涌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0-03-03
标题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成稽局立通字2010[001]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2010年3月1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稽查局成稽局立通字2010[001]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其内容如下:"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对你立案调查"。
处理人证监会成都稽查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标题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高度重视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到勤勉尽责。要做好对新任董事的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②公司应及时制定《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③公司监事会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经常性检查;公司董事会应积极推动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④公司应尽快对资产进行清理,及时办理有关产权手续,明晰资产权属,避免发生纠纷。
批复内容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监管局的要求与统一部署,公司于2007年4月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自查、整改。200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07年第5次临时会议(通讯方试),审议通过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并按照整改报告的要求,在限期内完成了部分整改工作,并对暂时无法完成的工作制订了整改计划。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01
标题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高度重视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到勤勉尽责。要做好对新任董事的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公司应及时制定《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3、公司监事会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经常性检查;公司董事会应积极推动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4、公司应尽快对资产进行清理,及时办理有关产权手续,明晰资产权属,避免发生纠纷。
批复内容公司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9-10
标题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川证监上市[2004]51号
批复原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司运作不规范;未及时披露巨额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与综合开发公司关联关系未披露与林凤经贸公司往来发生情况;披露其他应收款金额与帐面记录不符;披露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与对方财务记录不符;应收帐款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随意进行单方面调帐;其他应收款金额与对方帐目不符,帐龄划分错误;遗留财务问题尚未处理;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于2004年7月20日至23日对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2004年8月10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监管局川证监上市(2004)51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自查,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9-03
标题关于给予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1条、第6.2条、第6.8条、第7.4.3条和第7.4.9条等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利空数据来源:http://www.iwencai.com/unifiedwap/result?w=600691利空&querytype=&issugs
!违约数据来源: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go.php/vGP_GetOutOfLine/stockid/600691.phtml
!本站仅仅做归类整理,方便网友查阅,并不做修改及判断,也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会对股价造成影响,更不能作为投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