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6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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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 7:06:28
 
2023年2月27日

陕西建工(600248)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陕西建工(600248)最新利空

(官方问答平台)陕西建工:公司涉及诉讼情况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24
[利空风险类别:法律诉讼]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官方问答平台)陕西建工:公司涉及诉讼情况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2日被纳入被执行人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23
[利空风险类别:纳入被执行人]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2日被纳入被执行人……[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被纳入被执行人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23
[利空风险类别:纳入被执行人]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被纳入被执行人……[查看详细>>>]
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疫情防控债)次级付息兑付安排公告(第一次)货币网-付息兑付-付息兑付 2023-02-20
[利空风险类别:债券摘牌]据货币网-付息兑付-付息兑付报道,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疫情防控债)次级付息兑付安排公告(第一次)……[查看详细>>>]
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疫情防控债)优先级付息兑付安排公告(第七次)货币网-付息兑付-付息兑付 2023-02-20
[利空风险类别:债券摘牌]据货币网-付息兑付-付息兑付报道,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疫情防控债)优先级付息兑付安排公告(第七次)……[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0日被纳入被执行人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12
[利空风险类别:纳入被执行人]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0日被纳入被执行人……[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被纳入被执行人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2023-02-11
[利空风险类别:纳入被执行人]据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报道,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被纳入被执行人……[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上交所股票 2023-02-10
[利空风险类别:涉及仲裁]据上交所股票报道,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上交所股票 2023-02-10
[利空风险类别:法律诉讼]据上交所股票报道,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上交所股票 2023-02-10
[利空风险类别:关联企业出现问题]据上交所股票报道,陕西建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查看详细>>>]

陕西建工(600248)违规记录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15
标题关于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铁军、杜敏、高靖杰、俞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22]54号
批复原因在陕西建工项目执业中,未作出恰当的职业判断,未能对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恰当的审核意见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及上述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铁军、杜敏、高靖杰、俞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1
标题陕西建工: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22]43号
批复原因在陕西建工子公司北油工程资金被关联方直接扣划,代关联方天居园科技偿还其对关联方延长财务公司的借款时,公司未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月1日才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2022年4月26日,陕西建工披露进展公告称,北油工程已于2022年4月24日收到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项及期间资金利息合计29,862.21万元。陕西建工在未履行决策程序情况下代关联方偿还债务且未披露相关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陕西建工、莫勇、康宇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08
标题关于对北京天居园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22]42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陕西建工公告拟购买原北油工程100%股权。,原北油工程于2018年实施分立,分立后北油工程为存续公司,天居园科技为派生公司,延长财务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出具《关于同意北油工程分立事项所涉债务处理的确认函》,同意原北油工程负债中27,947.12万元由分立后的天居园科技承担,不要求分立后的北油工程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12月,陕西建工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标的北油工程成为子公司。2019年12月13日,北油工程向延长财务公司偿还借款10,052.88万元,履行完毕还款义务,但延长财务公司仍将应属于天居园科技的剩余借款27,947.12万元记录在北油工程名下。陕西建工关联方天居园科技未按前期披露的方案,在借款到期时,先将归还金额转至陕西建工子公司北油工程账户,导致北油工程代其清偿债务;关联方延长财务公司未按照三方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的方式,而是直接扣划北油工程资金,实现其对天居园科技的债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天居园科技、延长财务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08
标题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莫勇、康宇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22]43号
批复原因2018年,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油工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居园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财务公司)系陕西建工过去12个月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的附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在陕西建工子公司北油工程资金被关联方直接扣划,代关联方天居园科技偿还其对关联方延长财务公司的借款时,公司未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月1日才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陕西建工、莫勇、康宇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8-26
标题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22]32号
批复原因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亚斌:因未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适用与上市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导致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陕西建工、王亚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8-23
标题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22]31号
批复原因2018年,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更名前为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派克)、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派克)、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派克)等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油工程)100%股权。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北油工程2018至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9,202.50万元、19,328.51万元、19,922.06万元。根据陕西建工相关公告,北油工程2018至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822.13万元、17,490.23万元、-895.48万元,业绩承诺合计完成率为62.31%,未完成的净利润合计为22,036.19万元。 2021年5月28日,陕西建工向业绩承诺方发出关于北油工程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其应履行补偿事宜的告知函。2021年8月26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已支付完毕 2019年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021年9月11日,陕西建工公告称,2021年9月9日,延长集团与公司签署了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意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补偿3,451,290股,并向公司返还了应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合计62.81万元。2021年12月21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已回购并注销延长集团2020年业绩补偿股份;2022年3月25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已收到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支付的业绩和利息补偿款,各业绩补偿方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业绩承诺方未能在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延长集团、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8-17
标题陕西建工: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天居园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89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未履行决策且未披露的情况下代关联方偿还债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7.7条、第10.2.4条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天居园科技未按前期披露的方案,在借款到期时,先将归还金额转至公司子公司北油工程账户,导致北油工程代其清偿债务;关联方延长财务公司直接通过扣划公司资金,实现其对天居园科技的债权,相关关联方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3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总会计师莫勇(任期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康宇麟(任期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天居园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总会计师莫勇、时任董事会秘书康宇麟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17
标题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王亚斌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6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8年7月7日,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工或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其中业绩补偿方作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油工程)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会计准则的调整或上市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补偿期间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北油工程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子公司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显示,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北油工程重组交易对价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均系以公司本次修订前的会计政策作为计算基础,为保证业绩承诺计算的一贯性,2019年度按照原政策作为业绩承诺的计算基础。后经与业绩承诺各方协商,北油工程2019年度业绩补偿计算调整为按照与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为基础,将年度业绩实际完成金额由19,566.02万元更正为17,490.23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由101.23%更正为90.49%。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王亚斌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6-17
标题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76号
批复原因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延长集团)、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派克)、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派克)、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派克)在重组承诺 履行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二)未履行会计政策适用的相关承诺,造成 2019 年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2
标题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就公司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下发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31
标题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30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交所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上交所就公司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20
标题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尚未回收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17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形成、发展及公开过程 二、陈桂明控制使用相关证券账户交易涉案股票情况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没收陈桂明违法所得4,163.88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3
标题陕建六建收到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10月8日,陕建六建因投标文件中工程业绩存在作假行为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罚款387.70万元。
批复内容罚款387.70万元。
处理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3
标题陕西秦安万通置业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6月12日,陕西秦安万通置业有限公司因未办理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被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罚款576.13万元。
批复内容罚款576.13万元。
处理人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10
标题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18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且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22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冀晓斌)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0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长化建,股票代码600248)重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工程公司)事项在2015年曾被提及,但由于公司大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高层对此不看好而被否决。 2017年5月17日,陕西省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企业上报所属上市公司融资计划及做优做强方案,并拟定5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延长石油副总经理张某顒指示,陕西延长石油财务公司赵某宏、张某起草《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报告》,赵某宏同时为延长化建董事会秘书。该报告提出了延长化建做优做强具体计划,并阐述了延长石油集团下属北京工程公司单独上市存在一定困难,未来可以充分利用延长石油集团上市公司平台、产业基金和融资租赁公司的综合优势,通过重组、收购等方式,把科研、设计单位和延长化建整合在一起。延长化建可以作为延长石油其他无法单独上市的资产注入平台,提高资产证券化率。 5月22日,延长石油前董事长贺某长、副总经理张某顒、赵某宏参加了省国资委的专题会议,并向省国资委汇报了有关延长石油做优做强的计划。 6月14日,陕西省政府调整延长石油党委书记及董事长人选,杨某被任命为党委书记、董事长人选。 6月19日,北京工程公司小股东兼总经理刘某权赴西安向杨某汇报北京工程公司与延长化建重组的具体想法。 6月26日,延长石油内部下发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集团内部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具体计划方案,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实现国有资产证券化。 7月17日,刘某权提交给杨某一份重组建议。同日上午,杨某要求张某顒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论证。延长化建董事长高某成及赵某宏参加了会议。在论证会后,延长石油党委作出决定,同意两家公司重组。 7月18日,延长化建公告称接延长石油通知,延长石油拟筹划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公司股票自当日起停牌。 2018年1月5日,“延长化建”复牌。 延长化建重组北京工程公司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信息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内幕信息。本案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17年5月22日,公开于2017年7月18日。 二、冀晓斌内幕交易“延长化建”的情况 冀晓斌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及控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延长化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冀晓斌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 延长化建董事会秘书赵某宏是《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报告》的起草人之一,参与公司资产证券化以及延长石油集团内部并购重组事宜,是本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田某为延长化建独立董事,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冀晓斌与田某系大学同学,两人为多年好友,关系密切。田某与赵某宏关系密切,且在赵某宏的推荐下2015年开始担任延长化建独立董事。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冀晓斌与田某,田某与赵某宏有多次电话联络。在冀晓斌交易“延长化建”的前一天即2017年6月26日,17时56分54秒至18时09分52秒,赵某宏三次主叫田某;18时05分27秒至18时19分35秒,田某两次主叫、一次被叫冀晓斌。三人当天电话联系时点紧凑、相互交叉、前后连贯,且当晚冀晓斌与田某一起吃饭聚餐。 (二)冀晓斌利用其本人账户交易“延长化建” “冀晓斌”账户于2008年1月23日在西部证券西安长安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账户资金为冀晓斌本人所有。该账户交易自2014年以来一直为移动手机委托,委托手机号码为139XXXX515,该号码为冀晓斌长期使用手机号码。 经查,2017年6月27日“冀晓斌”账户累计买入“延长化建”511,110股,成交金额3,070,267.6元;6月28日,该账户累计买入38,900股,成交金额233,011元。2018年1月5日,“延长化建”复牌,“冀晓斌”账户同日卖出其全部持股,实际获利32,820.42元。 (三)冀晓斌交易“延长化建”的行为明显异常 冀晓斌自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35分起,亏损13.2万元卖出其持有的“*ST大控”、亏损5.8万元卖出其持有的“陕鼓动力”,尔后大笔集中买入“延长化建”,且此前“冀晓斌”账户从未交易过“延长化建”。当天,在第一笔买入“延长化建”仅部分成交时(成交价为5.990元),该账户又部分撤单以更高的价格6.020元再次买入。冀晓斌对自己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次日异常交易“延长化建”的行为无合理解释。 以上违法事实,有延长化建相关公告、文件和情况说明、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电话通讯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2017年6月19日,北京工程公司与延长化建重组进入实质性阶段,6月26日,延长石油在内部部分范围内下发提高证券化率的实施方案,当日傍晚冀晓斌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有过联络接触,在联络接触次日即6月27日,“冀晓斌”账户便亏损卖出其他股票,同时大笔、集中买入“延长化建”,冀晓斌证券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冀晓斌对该交易行为无合理解释。冀晓斌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冀晓斌违法所得32,820.42元,并处以98,461.26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5
标题关于对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449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4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1月3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23
标题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收到陕西省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富环罚字[2017]06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3日,陕西省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富环罚字[2017]06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违规内容为:“你公司下属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工程垃圾、生活垃圾乱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十七、三十三条”。
批复内容决定对北油工程罚款10万元。
处理人陕西省富县环境保护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02
标题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277号
批复原因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77号)。指出: 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本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328,123.3万元,占本期公司营业收入的63.2%,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公司关联交易过大情况仍未根本改变。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详细说明关联交易占比高的原因,该等关联交易公开市场投标过程,以及公司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具体安排。 2、关联方存款。本期末公司在关联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707,864,302.07元,占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70.1%,请补充披露该等存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等明细情况,该存款利率是否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是否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公司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关联资金往来。本期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累计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311,330.44万元,期末往来金额为131,566.37万元,请详细说明该等关联资金往来是否存在风险,公司清欠的具体安排,以及防范关联资金往来风险的相关措施。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非子公司)余额合计5900万元,其中为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06年6月20日;为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06年8月30日。请补充披露该等担保责任未解除的原因,公司是否就相关担保确认预计负债及其原因,以及公司化解担保风险的应对措施。 三、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帐款情况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313,950,000元,比上年末增长5倍以上;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1,946,188,8612元,比上年末增长10%以上,其中帐龄超过1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帐面余额超过6亿元,占比超过30%,公司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10,630,032元。请详细说明公司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收不回的风险,以及公司的清欠措施和风险防范举措。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意见函及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1-18
标题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统执罚决字[2014]第0218号
批复原因因北油工程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与实际核查数据不一致。
批复内容被北京市统计局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处理人北京市统计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5-13
标题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关内容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08-27
标题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陕证监函[2009]125号
批复原因1、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有待加强。 2、公司有关重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进一步完善。 3、公司目前尚未进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的相关准备工作,不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批复内容1.公司监事会截至回复反馈意见日已经完成一次对公司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和高管履职情况的检查,同时建立了财务、信息披露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台帐,未来将定期对前述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公司已经加大了经营工作的力度,加强了集团外市场开拓力量,同时开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集团外市场份额。 3.公司正在积极调研,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股权激励方案,力争在3-5年内实施,从而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9-04-15
标题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09]0378号
批复原因公司一个月内股票交易价格三次异动,股票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就股票自2008年12月26日恢复上市以来有关重要信息披露时点、历次股价异动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等情况出具相关说明,并按照文件要求对公司董监高、相关内幕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自查说明及相关材料。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4
标题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在被收购过渡期内,即被尚未完成对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改制重组的民营重组方实际控制,导致公司资金存在被重组方挪用、侵占的重大风险隐患;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导致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重要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三)货币资金、往来账、对外投资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对部分子公司管理失控。
批复内容截至2008 年6 月30 日,公司治理工作中涉及的整改问题大多数都按照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了整改,涉及国有职工安置问题的整改将随着公司重组工作的推进一并解决,预计在本年度内完成。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精神,不断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8-04-12
标题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2008]19号
批复原因一、2000-2004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虚假的负债、收入、费用和利润 二、重大事项未披露或未涉及时披露 三、秦丰农业2002年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虚假
批复内容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秦丰农业涉嫌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1、公司在被收购过渡期内,即被尚未完成对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改制重组的民营重组方实际控制,导致公司资金存在被重组方挪用、侵占的重大风险隐患;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未能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导致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重要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3、货币资金、往来账、对外投资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对部分子公司管理失控。 4、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完整的情况,出现"打补丁"现象。
批复内容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5-04-19
标题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西安证监立通字05-2号
批复原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
批复内容2005年4月18日我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西安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西安证监立通字05-2号),称因我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该局决定对我公司立案调查。现我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西安稽查局的调查工作,有关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公司将继续向广大投资者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证监会西安稽查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0-30
标题2003年巡回检查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文件批号西证监公司字[2003]49号
批复原因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够详细、准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不符;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一定风险;信息披露有差错;财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计政策选用不够稳健,部分应收帐款长期挂帐;部审计人员偏少,内审工作有待强化;资金使用安全方面;
批复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9月23日下发了西证监公司字〖2003〗49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收到通知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公司认为:中国证监会西安证管办对公司巡检后提出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必须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企业管理水平,使公司得以健康、稳步地发展。为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上市以来的实际运作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整改报告已经2003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处理人西安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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