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16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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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04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6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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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2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勤勉尽责,尽快采取措施督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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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2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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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1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5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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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21 |
标题 | *ST光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45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
经查,2020年6月初,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与卢康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光一投资提供履约保证金、卢康提供借款资金,以大宗交易方式,通过卢康控制的证券交易账户,将上述资金用于购买光一投资持有的193.5万股光一科技股票,持有期间相关盈亏由光一投资承担。即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他人名义购入其持有的光一科技股票,并以他人名义实际持有六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售出。光一投资、龙昌明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光一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披露了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光一科技股份283.5万股(含上述193.5万股)等信息,但未披露上述借款协议及相关证券账户约定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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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15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45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
经查,2020年6月初,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与卢康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光一投资提供履约保证金、卢康提供借款资金,以大宗交易方式,通过卢康控制的证券交易账户,将上述资金用于购买光一投资持有的193.5万股光一科技股票,持有期间相关盈亏由光一投资承担。即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他人名义购入其持有的光一科技股票,并以他人名义实际持有六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售出。光一投资、龙昌明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披露了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光一科技股份283.5万股(含上述193.5万股)等信息,但未披露上述借款协议及相关证券账户约定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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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18 |
标题 | *ST光一: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0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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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08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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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06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56号 |
批复原因 |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光一”)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作为*ST光一的控股股东,所持有的63万股*ST光一股份因质押逾期被强制卖出。你公司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ST光一被做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六个月之内,减持股份数量占*ST光一总股本的0.15%,减持金额217.74万元。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范股票买卖行为。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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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22 |
标题 | *ST光一:关于公司收到南京税务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宁税稽罚告[2022]1032号 |
批复原因 | 你单位于2015年6月根据江苏德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苏德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唐明群股权,转让价格1,450万元,未代扣代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以上违法事实由你单位提供的相关记账凭证及附件、情况说明、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证明。 |
批复内容 | 拟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一百五十罚款计3,597,825元。 |
处理人 | 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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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13 |
标题 | *ST光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5号 |
批复原因 |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光一科技、龙昌明、佟岩、戴晓东、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龙昌明、光一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光一科技、龙昌明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刘向明、周友梅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应佟岩、戴晓东、任昌兆、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等9名当事人的要求,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11日召开听证会,听取上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你们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二、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光一科技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1.针对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1)对光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2)对龙昌明给予警告,以光一科技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二百四十万元罚款,以光一科技董事长身份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3)针对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法行为,对佟岩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2.针对光一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1)对光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2)对龙昌明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3)对佟岩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4)对戴晓东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5)对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王昊、许晶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以上处罚合并计算:
( 1)对光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 2)对龙昌明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八十万元罚款,其中以光一科技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二百四十万元罚款,以光一科技董事长身份处以二百四十万元罚款;
( 3)对佟岩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
( 4)对戴晓东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 5)对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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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9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8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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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08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5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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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4-01 |
标题 | ST光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罚字[2022]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二、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光一科技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批复内容 | (1)对光一科技给与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2)对龙昌明给与警告,并处以四百八十万元罚款;
(3)对佟岩给与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
(4)对许晶给与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5)对戴晓东给以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6)对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王昊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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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1-26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光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违规担保 |
批复内容 | 一、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王海俊、时任财务总监戴晓东、周振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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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07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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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14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2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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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09 |
标题 | ST光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7年)、《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161号 |
批复原因 | 1、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 |
批复内容 | 江苏证监局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龙昌明、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任昌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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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7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7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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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1-08 |
标题 | ST光一: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10202100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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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12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21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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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06 |
标题 | ST光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102号 |
批复原因 | 在乾瀚投资与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比例减少5%时,乾瀚投资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在限制转让期内未停止卖出光一科技股票。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乾瀚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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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08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95号 |
批复原因 |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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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18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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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07 |
标题 | 龙昌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2020]苏0104执550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104执5507号 |
批复原因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龙昌明已被实施限制高消费令 |
处理人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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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9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9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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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2-03 |
标题 | 光一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11号 |
批复原因 |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子公司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瑞电气”)2015-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确认收入,存在虚增或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15-2018年度年报披露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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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2-18 |
标题 | 光一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0]119号、[2020]120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相关诉讼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未及时主动向上市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未能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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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1-11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董事会秘书戴晓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5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51号 |
批复原因 |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违规提供财务资助
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14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8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08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7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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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4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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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7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5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6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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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2-25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作为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二、违法减持制度超比例减持股份
三、敏感期交易
四、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
批复内容 | 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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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08-01 |
标题 | 【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光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昌明、熊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19]57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光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昌明、熊珂:
你们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你们账户于2018年9月4日至2019年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减持光一科技股份合计1729.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前述减持行为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存在连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比例超过了1%的情形。你们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予以警示。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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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14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30号 |
批复原因 | 光一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3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3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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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2-01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8年1月31日,光一科技披露《2017年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847.79万元至6,378.67万元。2月28日,光一科技披露《2017年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4,765.55万元。4月12日,光一科技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8,371.30万元。4月24日,光一科技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9,240.42万元。光一科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能及时进行修正。
二、2017年5月11日,光一科技审议通过将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润麒路86号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出售,并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对该项资产处置收益进行了当期确认。2018年9月4日,光一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鉴于2017年度上述交易双方资产移交手续尚未全部完成,光一科技在2017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收益未予以确认。光一科技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17年半年报净利润调减2705.03万元。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第16.3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龙昌明,董事、总经理王海俊,时任财务总监周振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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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5 |
标题 | 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8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8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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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0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胡志平)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文件批号 | 福建监管局[2017]3号 |
批复原因 | 胡志平操作其岳母彭某某开立于浙商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买入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胡志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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