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3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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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 7:04:30
 
2023年2月27日

森远股份(300210)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森远股份(300210)最新利空

[快讯]森远股份: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中财网 2023-02-24
[利空风险类别:减持套现]据中财网报道,[快讯]森远股份: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查看详细>>>]
森远股份: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2-24
[利空风险类别:减持套现]据深交所股票报道,森远股份: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查看详细>>>]

森远股份(300210)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5
标题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8-19
标题森远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7月22日至8月18日,郭松森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1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5%,其中2021年8月18日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其配偶误操作,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批复内容1、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先生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向郭松森先生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郭松森先生股票账户系其配偶操作,在发现误操作时立刻停止了股票减持操作并告知公司。郭松森先生已向公司致歉并承诺以后会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其就本次操作失误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2、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9
标题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8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3
标题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02
标题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39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3月3日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28
标题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0
标题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50号
批复原因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度对联营公司吉林省森茂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辽宁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森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提供财务资助50万元、79.1万元和11.31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实施中为联营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1.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在2018年6月25日前将整改计划和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8
标题森远股份:关于2016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1号
批复原因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1号)。
批复内容现将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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