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子岛(0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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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 7:01:54
 
2023年2月27日

ST獐子岛(002069)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ST獐子岛(002069)最新利空

净利下滑、计提减值超亿元 律师提示:ST獐子岛诉讼时效将于6月到期大众证券报 2023-02-16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大众证券报报道,净利下滑、计提减值超亿元 律师提示:ST獐子岛诉讼时效将于6月到期……[查看详细>>>]
“三文鱼一哥”遭“戴维斯双杀”:巨亏10亿, 5个养殖中心超产违规,公司面临ST处理证券时报e公司 2023-01-31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三文鱼一哥”遭“戴维斯双杀”:巨亏10亿, 5个养殖中心超产违规,公司面临ST处理……[查看详细>>>]
ST獐子岛: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8.73%至59.15%界面 2023-01-31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界面报道,ST獐子岛: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8.73%至59.15%……[查看详细>>>]
ST獐子岛:2022年净利同比预降38.73%-59.15%搜狐-中国证券报 2023-01-30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搜狐-中国证券报报道,ST獐子岛:2022年净利同比预降38.73%-59.15%……[查看详细>>>]
ST獐子岛:预计2022年全年盈利,净利润同比减38.73%至59.15%证券之星 2023-01-30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证券之星报道,ST獐子岛:预计2022年全年盈利,净利润同比减38.73%至59.15%……[查看详细>>>]
ST獐子岛(002069.SZ)发预减,预计2022年净利润300万元–450万元 下降38.73%至59.15%智通财经 2023-01-30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智通财经报道,ST獐子岛(002069.SZ)发预减,预计2022年净利润300万元–450万元 下降38.73%至59.15%……[查看详细>>>]
ST獐子岛:预计2022年全年盈利300.00万至450.00万 净利润同比下降59.15%至38.73%同花顺iNews 2023-01-30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同花顺iNews报道,ST獐子岛:预计2022年全年盈利300.00万至450.00万 净利润同比下降59.15%至38.73%……[查看详细>>>]
ST獐子岛: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1-30
[利空风险类别:资产减值]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獐子岛: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查看详细>>>]
ST獐子岛: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深交所股票 2023-01-30
[利空风险类别:盈利能力下降或亏损]据深交所股票报道,ST獐子岛: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查看详细>>>]

ST獐子岛(002069)违规记录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2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3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6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1-2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梁峻、时任财务总监勾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孙福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四、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梁峻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五、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勾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孙福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1-2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邹建、王涛、罗伟新、时任董事赵志年、独立董事陈本洲、时任独立董事丛锦秀、陈树文、吴晓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梁峻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勾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孙福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
相关法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0年6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批复内容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5
标题獐子岛: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0]29号、[2020]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獐子岛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秋测结果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五、獐子岛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吴厚刚、梁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邹建、王涛、罗伟新、赵志年、陈树文、吴晓巍、陈本洲、丛锦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五、对于成家、赵颖、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6-24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5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8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07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9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9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4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07
标题獐子岛: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4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3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9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9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1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03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17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4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42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0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8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8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14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8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1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7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1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4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0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4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6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0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09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1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9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30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2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2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11
标题獐子岛: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文件批号处罚字[2019]9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獐子岛公司及吴厚刚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二、獐子岛披露的《关于 2017 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 三、獐子岛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吴厚刚、梁峻、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于成家、赵颖、邹德波、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唐艳、杨育健、刘红涛、张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 五、对赵志年、邹建、陈本洲、丛锦秀、王涛、罗伟新、陈树文、吴晓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六、对李金良、曹秉才、刘中博、姜玉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1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2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30日,你公司对我部发出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3号)进行了回复与披露。我部关注到如下事项,请你公司做进一步的说明。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并在2019年6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2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6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4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23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61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22日,央视财经对你公司底播虾夷扇贝死亡事项进行了报道。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14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58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13日,你公司披露了对我部发出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6号)的回复公告,我部关注到如下事项,请你公司对此做进一步的说明: 1、根据回复公告,你公司“虽然监测到降水等指标的异常情况,但是基于历史经验、抽测结果以及生产经营数据,对相关指标异常及虾夷扇贝偏瘦等情况未给予足够重视,未能在年终盘点前预判到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可能发生重大异常”。请你公司结合历史经验、生产经营数据等说明对上述情况未给予足够重视、未能预判存货发生重大异常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据此进一步论述董事、监事、高管履行了忠实和勤勉尽责职责的主要依据。 2、根据回复公告,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请结合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研究成果等,进一步论述其具备与你公司主营业务及各自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依据。 3、根据回复公告,你公司未单独就存货异常情况制定专项内部问责制度。请进一步说明未建立上述制度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拟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2-10
标题獐子岛: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连调查字[2018]0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2018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连调查字[2018]001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2-10
标题獐子岛:关于公司及高管人员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18]2号、[2018]3号、[2018]4号、[2018]5号
批复原因近日,你公司公告,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存在异常,经现场盘点,决定进行大额减值和核销,造成公司2017年年报将出现大额亏损。 经核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对公司2017年三季报作出的2017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将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勾荣作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孙福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吴厚刚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对勾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孙福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吴厚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07
标题獐子岛: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11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函中问题进行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2-06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6号
批复原因2018年2月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年终盘点公告》”),称截至2018年2月4日,你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底播虾夷扇贝存货2017年终盘点工作,根据盘点结果,你公司应进行存货核销及计提跌价准备合计62,868.17万元,将全部计入2017年年度损益。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2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31
标题獐子岛: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7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公司就函中问题进行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涉讼  公告日期:2018-01-20
标题獐子岛: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的行为。
批复内容现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投资发展中心提起公诉。
处理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12
标题獐子岛: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7]第22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7】第22号)。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现就函中问题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9
标题*ST獐岛: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4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4号)。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现就函中问题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1-10
标题*ST獐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37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要求,公司现就函中问题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30
标题*ST獐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92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深交所要求,现就函中问题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8-18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0至3,000万元;2016年2月27日,公司披露2015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5年度净利润为344.45万元;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4,293.63万元,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与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但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且因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第11.3.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执行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勾荣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和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执行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勾荣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17
标题*ST獐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73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3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函中问题予以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7
标题*ST獐岛: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59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函中问题予以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7
标题*ST獐岛:关于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99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函中问题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30
标题獐子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05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函中要求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作出详细说明,现就下列问题进行说明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15
标题獐子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6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函中要求公司对当日媒体刊登的《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文章中质疑公司2014年大额存货核销原因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12
标题獐子岛: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关注到2016年1月11日有媒体刊登《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知情权,现发布公告如下: 1、公司查询了相关纪委网站,未发现实名举报的公开信息;公司咨询了中共长海县委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司亦未收到此类信息。公司关注到2015年3月、8月网络自媒体中存在类似题目但内容不同的文章。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
批复内容公司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该报道内容与公司事实不符。公司已收到深交所问询函,目前正在自查,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08
标题獐子岛:关于对“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9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函中要求公司对2015年半年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0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15号
批复原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函中要求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现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3-20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4年12月10日,公司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增持本公司股票合计1,791,000股。其中公司执行总裁尤君女士买入本公司股票89,500股,成交均价11.27元/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锁定手续,锁定期为24个月);2015年3月18日,尤君女士卖出本公司股票1,200股,成交均价14.20元/股。尤君女士2015年3月18日卖出本公司股票时疏忽了曾于2014年12月10日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结果导致其出现短线交易。 由于尤君女士在买入本公司股票后六个月之内发生卖出公司股票行为,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尤君女士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短线交易差价金额3,516元将按照《证券法》第47条规定全部上缴公司。同时,尤君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同时,尤君女士向公司表示今后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已向尤君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公司无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处理人其他机构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5-01-09
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5]1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未充分披露冷水团对于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2.未及时、完整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变化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第19.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福君、海洋牧场业务群执行总裁兼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总监梁峻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2-31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14]5号、大连证监局[2014]6号
批复原因一、责令改正的决定 针对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 二、警示函 针对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1、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 2、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 3、公司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问题
批复内容收函后公司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先生为组长,海洋牧场执行总裁梁峻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福君先生、财务总监勾荣女士、总裁助理曹秉才先生为副组长的整改小组,迅速组织投资证券部、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及海洋牧场业务群等部门对《责令改正决定》、《警示函》所指出的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并形成本《整改报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公告。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2-05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14]5号、大连证监局[2014]6号
批复原因一、责令改正的决定 针对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 二、警示函 针对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专项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1、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 2、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 3、公司深海底播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问题
批复内容一、责令改正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你公司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二、警示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予以警示。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关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责令改正决定中的问题,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将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于30日内形成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大连证监局,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整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针对警示函揭示的风险隐患,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将积极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切实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2-05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
批复原因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要求公司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12-05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处分告知函[2014]第31号
批复原因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要求公司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小板处分告知函[2014]第3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将根据“告知书”的有关要求可以在2014年12月9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26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大证监函[2014]154号
批复原因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要求公司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待自查、核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19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大证监函[2014]154号
批复原因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要求公司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待自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12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大证监函[2014]154号
批复原因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要求公司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对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明细构成等相关事项的自查工作,待自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2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复牌时间另行通知。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1-05
标题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
批复原因11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24号),要求公司就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进行自查,并要求相关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公司于10月31日召开的投资者网上专项说明会的相关会议材料亦正在整理中。待公司对部分底播虾夷扇贝大额核销并计提跌价准备事项自查完毕及核查意见出具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08-08-29
标题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足奇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要求董事、监事、高管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1
标题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问题 2、对外担保管理的问题 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问题 4、信息技术部存在的问题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6、管理层专业知识水平需要提高 7、需要设立证券部 8、内控制度的问题
批复内容通过截至当前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的日常运作更加规范,公司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进一步认同。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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