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退(00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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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7:00:40
 
2023年6月21日

天夏退(000662)最新利空负面消息_违规记录

天夏退(000662)最新利空

天夏退(000662)违规记录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7
标题关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会计部监管函[2023]第1号
批复原因一、出具的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2-07
标题关于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旭明、何燕秋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73号
批复原因一、出具的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对谭旭明、何燕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12-23
标题关于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瑜军、汪红宁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2]1184号
批复原因一、亚太所出具的天夏智慧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亚太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一、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王瑜军、汪红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3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中准所、谭旭明、何燕秋)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准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准所出具的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准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一、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792,452元,并处以5,377,356元罚款; 二、对谭旭明、何燕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8-1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22]2号
批复原因一、亚太所出具的天夏智慧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亚太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一、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79,245元,并处以1,358,490元罚款; 二、对王瑜军、汪红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2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天夏智慧、夏建统等24名责任主体)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天夏智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虚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二、虚假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未完整披露对外负债 四、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六、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1.对天夏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夏建统指使天夏智慧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对夏建统、陈国民、陈雪梅、杨箐、王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4.对梁国坚、迟晨、贾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5.对高友志、杨伟东、胡宝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6.对管自力、陈晓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7.对刘遥、陈芳、方巍、陆志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8.对程占新、饶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9.对黄绍强、张立、毛元荣、张囡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2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2号(夏建统、陈国民、陈雪梅、杨菁、王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天夏智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虚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二、虚假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未完整披露对外负债 四、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六、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1.对夏建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对陈国民、陈雪梅、杨箐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对王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06
标题关于对黄利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1]55号
批复原因黄利智: 依据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开展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夏)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订日为2019年1月25日,评估报告日为2019年4月22日。你参与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并于2019年2月13日买入*ST天夏股票100股,2019年4月8日卖出100股。我局认定你的上述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禁止行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06
标题关于对梁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1]48号
批复原因梁勤:依据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开展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订日为2019年1月25日,评估报告日为2019年4月22日。你参与该项目的评估工作,于2019年4月23日买入*ST天夏股票200股,2019年4月25日卖出200股。我局认定你的上述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禁止行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11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10-22
标题关于对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1号
批复原因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持有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2,以下简称“天夏智慧”)股份66,54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经查,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于2019年12月11日向你公司寄达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告知函,告知你公司将继续操作平仓处置卖出质押标的证券,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公告义务,但你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20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期间,你公司所持天夏智慧部分股份被长江资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累计减持10,900,399股,占天夏智慧总股本的1%,减持总金额55,295,187元。 你公司未在上述减持行为首次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3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0号
批复原因前期,我部分别于2020年1月16日、1月22日、2月5日、4月14日、7月8日、9月15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0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9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0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201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2号)。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按要求回复上述函件中我部关注的问题。在此期间,我部多次督促你公司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我部问询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你公司未勤勉尽责对待信息披露工作,屡次拖延回复,扰乱了正常的信息披露工作秩序。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16条和第17.1条的规定。我部郑重提醒,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配合我部相关监管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整地回复相关问题,并按照规定和我部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揭示你公司的真实情况。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8
标题*ST天夏:关于证监会2020年半年报关注函等函件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桂证监函2020-49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监管关注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15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9月21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8-05
标题关于对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宏燃料”)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川宏燃料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智慧”)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0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期间,因川宏燃料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川宏燃料所持天夏智慧股份部分被强制平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10,900,399股,占天夏智慧总股本的1.0%,减持金额达5,529.51万元。 川宏燃料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且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实施完毕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7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3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8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2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7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8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4-27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桂证调查字2020002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3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21
标题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15号。
批复内容监管关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4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0号。
批复内容我部对上述问题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披露相关回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05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披露相关回复内容。此外,请你公司认真对待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于2020年3月1日前完成2019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2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7号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2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2月4日前将前述两封尚未按要求回复的关注函以及本次函件的回复说明材料一并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还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16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1月19日前将上述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15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20年1月16日前将上述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02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77号
批复原因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7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并及时回复,现将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20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24号
批复原因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07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对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3号
批复原因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33号】。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和回复,现就问询函中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10-16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19]20号
批复原因一、 未及时披露为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二、 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的共同借款事项 三、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15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01号
批复原因近日,“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渠道显示,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1)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被上诉方、被执行人涉及多起诉讼,涉诉原因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其他纠纷等,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项资产亦因前述诉讼被冻结;(2)你公司因未履行相关债务清偿责任于2019年6月10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09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49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预计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00万元-31,6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96%-63.25%。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你公司2018年实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86.75万元。你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业绩与业绩预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6-17
标题关于对李建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19]8号
批复原因李建平: 2017年4月28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2,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的《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平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经查,上述公告中涉及你持股的情况内容与事实不符,你未将2017年4月27日买入“天夏智慧”60,100股一事及时向公司报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予以警示。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2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33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平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经查,李建平于2017年4月27日买入你公司股票60,100股,上述公告涉及李建平的持股情况与事实不符,李建平也未将2017年4月27日买入天夏智慧60,100股的事项及时告知公司。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规定。
批复内容李建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5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76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7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19年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4-23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公司前高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结案字[2019]5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26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高友志先生的报告,高友志先生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17936号):“因涉嫌内幕交易天夏智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2019年4月22日,高友志先生已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9]5号)。经审理,高友志先生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中国证监会决定结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09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6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6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4月12日前将相关回复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04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李建平)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2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李建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李建平内幕交易“天夏智慧”的情况
批复内容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408,711.55元,并处以1,226,134.65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10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81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在2018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中称,你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你公司在9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进展公告》)中称,截至8月31日,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63,8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1%,支付金额1,967,993.73元,回购金额仅占《回购报告书》披露的回购金额上限的0.49%。我部上述情况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2018年9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12-27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公司高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专调查字2017936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26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高友志先生的报告,高友志先生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 (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17936号):“因涉嫌内幕交易天夏智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因涉嫌内幕交易天夏智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24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77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智慧城市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或“劣后级合伙人”)与杭州睿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民投资”或“普通合伙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增利27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润信托”或“优先级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智慧城市产业孵化基金。你公司披露普通合伙人睿民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金启航。我部于7月18日发函问询了睿民投资的股权、出资情况和出资人背景等信息,你公司于8月22日回函表示,根据本次中介机构和公司获取的访谈和问询笔录,金启航的出资系拆借而来,该笔出资最终来源于黄杰,金启航的出资系替黄杰持有。因此,黄杰为睿民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23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7]第184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智慧”、“公司”或“上市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7]第1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答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0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8号
批复原因天夏智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2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将问询函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17
标题天夏智慧:董事会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桂证监函[2017]17号
批复原因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夏智慧”)于2017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桂证监函【2017】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2016年上半年公司与广州东盟长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东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6482.07万元,向广州东盟出售子公司广西红日娇吻洁肤用品有限公司75%股权、梧州索芙特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广东传奇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索芙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监管关注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就此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函询,对实际控制人有关公司函询回复及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公司董事会对关注函所提及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8-23
标题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披露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预计母公司将产生投资收益约4,34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将产生投资收益约8,550万元。2016年6月17日,公司刊登更正公告,称由于财务部测算时没有编制合并报表而造成了较大误差,实际本次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公司合并报表将产生投资收益约-119万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梁国坚、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友志、时任总会计师杨振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梁国坚、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友志、时任总会计师杨振美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9
标题天夏智慧:关于回复深交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45号
批复原因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5 月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1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问询函》关注的事项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5-08-31
标题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吻娇颜”)2014年借款给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800万元,期限为半年,收取了434万元利息。该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2.天吻娇颜2013年累计向参股29%的广州嘉禾盛德汽车配件市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盛德”)提供资金1.38亿元,于当年年末全额收回;2014年,天吻娇颜累计向嘉禾盛德提供资金2.05亿元,于当年上半年末全额收回。上述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第19.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索芙特董事长梁国坚、董事兼总经理高友志、总会计师杨振美、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0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55号
批复原因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55号),函中就公司2014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把部分重要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6-10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再次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和2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交易所要求公司再次更正。
批复内容现因交易所要求,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再次更正。本次更正公告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4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现因交易所要求对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有关情况补充公告。
批复内容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对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充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16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55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于2015年4月16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55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5年4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1-27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33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1月27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33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5年2月2日出具《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1-15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20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20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5年1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1-06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4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1月6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4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5年1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9-15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01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01号),要求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在重组材料中予以披露,并由财务顾问发表专门意见。
批复内容公司与中介机构经过多次努力及沟通,认为相关条件尚不成熟,标的业绩目标尚不能达到期望值,经慎重考虑,于2014年10月28日公告终止实施该重组事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6-10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344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于2014年6月10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344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4年6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2-19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5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2月19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35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4年2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2-02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33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12月2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33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3年12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0-30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15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10月30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15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3年11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9-18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91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9月18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91号)。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9-18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270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9月18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270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3年10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9-06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254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9月6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254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3年9月23日发布了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13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224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于2013年5月13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3]第224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3年5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2-31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桂证监函[2012]81号
批复原因广西证监局对公司201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以及2011年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关注的函》(桂证监函[2012]81号),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覆盖公司全部业务的内控制度以及提高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批复内容公司要求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勤勉尽责,杜绝在岗不履职、不尽责的现象,公司监事不兼任公司行政职务。此外,公司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建立完善覆盖公司全部业务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内控实施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公司将加强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强化经营管理,着力提高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防范暂停上市甚至直接退市风险。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7-30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47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7月30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47号)。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做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五分开‖,即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人员方面全面分开,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05-29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370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于2012年5月29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370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2年6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2-14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19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2月14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19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2年2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1-05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226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1月5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226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于2012年1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2-22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相关法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1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公司存在关联方期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批复内容广西证监局此次来公司现场检查,及时帮助公司发现问题,特别是在《决定》中指出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事项,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公司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明确要求他们每年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同时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对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采取措施彻底整改,树立诚信守则意识,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披露,强化财务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全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0-05-07
标题索芙特:关于《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0]第190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于2010年5月7日出具了《关于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0]第190号),要求公司上报所列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于2010年5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08-01-05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责令陈谨先生将本次买卖索芙特股票所获收益85元,于2008年1月15日前全额上缴归公司所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1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桂证监上市字[2007]23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运作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批复内容 通过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梳理了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补充和完善了法人治理一系列基础性管理制度和经营规范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三会”的运作,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披露的及时和透明,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强化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治理决策机制的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不断前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7-09-12
标题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要求董事、监事、高管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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